2月24日下午,学院在东校区第一会议室举行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专题学习新修订颁布的《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心组全体成员和各院系、各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了学习会。学习会由院长王兴林主持。
组织部部长胡波带领参会人员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全文,并对照旧《条例》对新《条例》中多项新修订、增加的内容进行了解读。
党委书记杨涛介绍了2月14日由省委组织部、省委教育工委共同举办的全省高校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培训班学习的情况,传达了培训学习精神。杨涛还结合学院“十一五”以来在各项事业发展中所取的的成功经验,对学习领会、贯彻落实新《条例》进行了辅导。杨涛指出,新颁布的《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贯彻了中央对高等学校党的工作的新要求,体现了党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的新成果,吸收了各地各高等学校党的建设的新经验,是高等学校党的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规章,对于进一步提高高校党建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水平,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全院各级党组织和党员要将学习贯彻《条例》的精神与正在开展的 “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和“创先争优”活动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结合起来;与“十二五”规划编制和学校教育教学中心工作结合起来,严格贯彻执行新《条例》中的各项规定,以党建为带动,引领学院科学发展。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闵小平结合自身分管工作,对新《条例》中的“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做了专题辅导。闵小平详细解读了新《条例》增设“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的背景和相关条款。他指出,党风廉政建设事关政权兴亡,事关学院健康发展,各级领导班子、党员领导干部必须认真学习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文件精神,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牢固树立宗旨意识,把学院发展放在首位,处理好各种利益关系,团结好教职工,形成合力,推动学院科学发展。
王兴林在总结时强调指出,今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我们面临着繁重而艰巨的工作任务,必须深刻领会《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精神内涵,按照新《条例》的要求,完善各项制度,推进科学决策程序,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推动科学发展的能力,凝聚人心,解放思想,勇于创新,为学院的科学发展提供更为强大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