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考试时间:
2010年10月30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举行
2.考场安排:
考场号 |
教室 |
考号分布 |
监考老师 |
1 |
2203 |
1~40(数学专业) |
郭芳、王秋芬 |
2 |
2205 |
1~21(非数学专业) |
胡纪华、闫莎 |
3. 考场纪律:
一、考生必须按照考试规定的时间,于考试前15分钟进入考场,迟到30分钟以上者不得入场,考试开始60分钟后方可交卷退场。
二、考生进入考场,要服从监考人员的安排按考号顺序隔位就座,将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放在桌面,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三、考试时可带必要的文具,但手机及其他电子通讯器材、电子辞典等物 品原则上不能带入考场,已带入的,要关闭电源统一由监考人员管理。可使用普通计算器,但不许使用有记忆储存功能的计算器。
四、考生的试题、答题纸、草稿纸等考试用纸由监考人员统一发放,严禁 考生自带纸张。所有答案必须写在答题纸上,写在试题纸或草稿纸上的一律无效。答题时必须写清题号。
五、考生要自觉维护考场秩序,考场内不得说话、吸烟,不得抄袭,不得 以任何方式夹带和传递纸条,不得互借计算器,不得请人代考和代他人考试。
六、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独立完成答卷,答完的试卷应将卷面朝下放 置。考试终了考生应立即停笔,在座位上等待监考人员收卷清点后,方可离场,试卷(答题纸)和草稿纸一律不准带出考场。
七、在考试过程中,考生不得中途离开考场,否则按交卷处理。(特殊情 况经监考老师同意,在监考老师陪同下中途短时间离开考场)
八、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凡不服从监考人员安排,违反上述纪律和作弊的,应以监考人员或巡考检查人员的当场判定为 准,按违纪或作弊 认定。
大学生数学竞赛组委会
2010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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