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六届陕西普通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教高〔2010〕20号)精神,为表彰在教学和人才培养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做好我校的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我校承担本科教学任务的专任教师。已获得前五届省级教学名师奖的教师不再参加本次评选。 二、我校推荐名额:1个。 三、评选基本条件: 1.请参照教育部《第六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本科部分)》(见《通知》附件2)。 2.推荐参评的教师应为我校专任、专职教师;已退休教师须被原所在学校返聘,并由原所在学校出具返聘证明。 3.推荐参评的教师原则上应为教授职称。 四、申报材料要求: 1. 第六届陕西普通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5)一式七份,含一份原件); 2. 候选人的个人资料清单(见附件7),纸质一式一份,电子版发至aksf2009@163.com; 3. 候选人的15-30分钟讲课录像光盘一张(文件为rm格式,不大于50MB),录像内容须真实反映候选人的教学水平和教学效果; 五、评选推荐工作安排: 8月10日至19日:教师申报或院系推荐; 8月20日:报送全部评审材料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8月23日:学院组织评审委员会确定推荐人选; 8月23日至24日:公示推荐人名单; 8月27日:上报申报材料至教育厅; 联系人:史丰 电 话:3261824 电子邮箱:aksf2009@163.com 六、因时间紧迫,请各有关院系抓紧落实,符合上述评选条件的教师积极向学校申报参评。
附件:《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六届陕西普通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教务处
二○一○年八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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