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科研部门: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教育工会《关于做好2010年师德先进评选工作的通知》(陕教师【2010】20号)文件精神,现将我院评选及推荐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对象 (一)陕西省师德先进个人(含师德标兵,下同)评选范围:我院第一线直接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以上的在职在岗教师。 (二)陕西省师德建设先进集体评选范围:全院二级教学部门。 二、评选条件 (一)陕西省师德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 2.无私奉献,爱岗敬业,有强烈的主人翁责任感和事业心,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积极学习、宣传科学文化知识,弘扬先进文化,受到广大师生和学生家长的广泛赞誉。 3.以人为本,尊重学生人格,努力培养学生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良好的思想品德,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在敬业奉献、爱护学生、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转化行为偏差学生、帮助困难学生、对口支援等方面表现突出,事迹感人;近5年内没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现象,不搞有偿家教。 4.有较强的团队意识和全局观念,锐意改革,勇于创新,刻苦钻研业务,认真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积极推进素质教育,不断提高教书育人水平,工作业绩突出。 5.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语言规范健康,行为举止文明礼貌;能够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廉洁从教,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身体和心理健康。 6.近三年年度考核和师德考核均为优秀等次。获得县级(高校为校级,下同)及其以上表彰(已被评为省级师德先进的原则上不再申报),事迹特别突出者可不受此项限制。 (二)陕西省师德建设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注重校风建设,大力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现象发生。 2.高度重视师德建设工作,师德建设规划和各种长效机制健全。严格实行了师德年度考核和师德建设“一票否决制”,并结合实际,经常开展各种形式的师德教育活动,校本培训和岗前培训中突出了师德教育内容,取得了显著的教育效果。在开展活动的方式方法和制度建设上有创新,取得了突出效果。 3.教职工严格执行师德师风的相关要求,普遍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严谨治学,热爱学生,为人师表,受到学生、家长和社会的广泛好评,师德水平和教育效果在本地区或系统内处于领先水平,形成了一定数量的优秀师德群体,校级以上师德标兵和师德年度考核“优秀”等次的人员达到10%以上。 4.学校领导班子团结和谐,战斗力强,工作勤奋扎实,勇于开拓创新,廉洁奉公,发扬民主,干群关系好,群众威信高,在师德建设方面言传身教、率先垂范,在学校管理、教育教学、维护教职工权益等方面工作成绩突出,受到县级及其以上表彰。 5.积极参加师德建设活动,近五年在师德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方面有突出成绩,形成了自己的特色,有多人次获县级及其以上师德标兵、优秀教师、学科带头人、优秀班主任和优秀德育(思政)课教师等荣誉称号。近三年社会各界对学校和教职工无投诉情况发生。 三、名额分配 (一)师德先进个人:我院共1个推荐名额,从我院2007年以来年度考核三次优秀、获得省、市“优秀教师”称号或获得2008年度“bwin必赢优秀教师”荣誉称号的教师中产生。 (二)师德建设先进集体: 我院共1个推荐名额,由学院二级教学部门、科研部门对照评选条件自荐。 四、报送材料要求 (一)师德先进个人:请各部门通知本部门相关教师填写《陕西省2010年师德先进个人(标兵)申报表》(附件1),并附先进事迹材料(2500字左右)。 (二)师德建设先进集体:自荐部门填写《陕西省2010年师德建设先进集体申报表》(附件2),并附本部门加强师德建设的经验材料(3000字左右)、师德建设规划、方案及考核办法、近三年本部门教师师德考核结果汇总情况以及近五年来本部门所获得的各种荣誉称号复印件,其中包含本部门2007年以来教师获县级及以上师德标兵、优秀教师、学科带头人等荣誉称号的原件及复印件。 所有申报事迹材料均要求用A4纸打印,标题用小2号黑体,正文用四号宋体,行距22磅,内容控制在4页以内。 请各部门于6月9日前统一将以上材料报送至人事处。
联系人:周云 联系电话:0915-3261706
附件1:陕西省2010年师德先进个人(标兵)申报表
附件2:陕西省2010年师德建设先进集体申报表
院 工 会 人 事 处 教 务 处 2010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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