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2010年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能考试与认定工作的通知》(陕教师〔2010〕19号),2010年我省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能考试与认定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我院(安康考点)开展此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考试对象和范围 我院为教育厅批准的安康考点,bwin必赢、安康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申请教师资格、参加岗前培训考试合格人员均可在我院申请教师资格专业技能考试及资格认定。 二、申报条件 取得国民教育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思想品德鉴定合格,普通话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水平(其中从事汉语语言教学和对外汉语教学的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普通话教师和语音教师应达到一级乙等以上水平),取得高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合格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系统讲授1门次以上学校教学计划规定的主要课程,任教满1年以上(由所在院校教务部门提供本人2009―2010学年教学计划或证明材料)。 三、组织机构 1、成立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为: 组 长:王兴林 成 员:罗文谦 单福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 2、成立教师专业技能考试专家审查小组,组成人员为: 主 任:王兴林 文科组组长:单福东 组员:戴承元 何家理 哈红光 钟正义 黄路阳 余 谦 理科组组长:罗文谦 组员:赵临龙 钟生海 王浩东 许宝林 王 军 四、认定程序、材料要求和工作安排: 1、认定程序: 个人申请→院系同意并签字→个人填表→各院系将认定相关表格、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交人事处→人事处审查→人事处上报教育厅进行审查→人事处根据教育厅审查结果→组织技能考试→人事处整理材料上报省教育厅。 教师资格认定要求对申请人采集照片,具体要求是:照片的尺寸应在20k之内,像素为114(宽)×116(高),照片扩展名只能为JPG,系统不接受其他格式的文件。(我院申请人员照片可由图书馆统一提供,没有办理借书证的同志请速联系图书馆照像) 2、工作安排 (一)5月5日―5月10日,请各院系通知、组织本部门申请人员报名,按要求认真填写相关表格(附件一),填写要求详见附件三。 同时以院系为单位提交以下基本材料: ①申请人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使用A3纸型正反印制,加贴照片); ②《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A4纸型正反印制); ③《陕西省申请教室资格人员体检表》(A4纸型正反印制,加贴照片); ④普通话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A4纸); ⑤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A4纸); ⑥教师岗前培训暨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A4纸); ⑦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A4纸); ⑧小2寸照片一张(需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照片同底版)。 ⑨申请人2009―2010学年教学计划或证明材料原件(教务处办理并加盖教务处公章,A4纸); ⑩系部填写、提交《陕西省2009年参加高校教师专业技能考试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样表)》及电子版(附件二,A4纸)。 以上材料按上列顺序排好后,夹在个人《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中间,验印时上报。 (二)5月10日至5月15日,学院对申请人员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初步审查,进行材料登记、编号、报省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审查等工作。 (三)5月15日至5月20日,省教育厅审验各院校申报材料,并根据审验结果安排各院校组织教师专业技能考试。 (四)6月10日至6月15日, 学院根据省厅要求组织安康考点教师专业技能考试;6月16日至6月20日,学院将本院教师专业技能考试通过人员的数据(Access格式)和认定高校教师资格合格人员花名册报送省资格办。省资格办将在6月25日至7月5日集中进行数据处理与编号,7月6日至7月10日前下发认定合格人员花名册及教师资格证书编号。教师资格证书发放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3、其他事项 (一)《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中申请任教学科(课程):限报1门,具体参照网络版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及其单机版辅助软件提供的目录(附件四),原则上要与所学专业相同或向相近。 (二)《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由人事处统一组织,经指定医院统一体检后,由人事处统一保存,统一上报,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五、教师专业技能考试费标准 按照陕西省物价局、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核定我省教师资格考试费标准的复函》(陕价行函〔2008〕16号)有关规定,教师专业技能考试费标准为120元/人,教师资格认定其它相关费用按照相关文件执行。
因时间紧急,逾期不予受理。其它未尽事宜,请及时和人事处联系。 联系人:周 云 联系电话:0915-3261706
附件一:教师资格认定相关材料
附件二:陕西省2010年参加高校教师专业技能考试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样表)
附件三:教师资格认定有关表格的填写说明
附件四:网络版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及其单机版辅助软件提供的目录
人 事 处 二?一?年五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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