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0年高等学校国家助学金预算的通知》(陕教财[2010]28号)的精神,为确保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安全、快捷地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本次国家助学金将通过学生资助卡发放。现将具体发放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放金额
本次国家一等助学金、二等助学金发放金额分别为1250元、750元。
二、发放程序
1.学生处制作发放表(见附件)。
2.各院系组织学生签字确认。
3.发放表签字确认后返还学生处,学生处汇总审批后报至计财处进行发放。
三、相关要求
1.各院系组织获得国家一等、二等助学金的学生对本人资助卡卡号认真核实并签字确认。发放表中的资助卡号务必是学生本人建设银行卡号,凡是要修改原卡号的,学生需向学生处提交本人修改后的建设银行卡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注明本人的院系、姓名、学号。
2.请于5月5日前将加盖院系公章的发放表以及修改卡号的学生银行卡复印件报送学生处。
学 生 处
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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