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9年度省级高等职业教育重点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陕教高[2009]37号)精神,为做好相关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根据本次高职教育重点专业申报工作的文件精神,我校可申报参评3个。
二、申报基本条件:
1、专业定位准确,特色鲜明,人才培养方案科学。
2、课程体系优化,教学内容先进,教学过程规范,教学改革成果显著。
3、办学条件好,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力度大,师资队伍结构合理、数量充足、水平高。
4、教育教学质量高,学生创新能力强,毕业生就业率高,社会声誉好,在省内有示范引领作用。
三、因时间紧迫,请各有关院系抓紧落实,并于2009年10月25日前,将本单位参评的《陕西省高等职业教育重点专业申报书》一式五份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科,并将电子版发至:aksf2009@163.com。
四、学校在各院、系申报的基础上,组织评审,择优推荐3个高职教育专业参加2009年度省级高职教育重点专业申报的评选。
附件: 1. 陕教高【2009】37号
2. 汇总表
3.陕西省高等职业教育重点专业申报书
教务处
2009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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