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了更好地提高国家级项目申报质量,结合我校实际情况,进一步做好2024年度国家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科基金,以下简称国基金)项目申报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时间节点安排
1.10月30日前,科研处向相关学院提供2023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专家反馈意见,学院结合反馈意见和自身实际,于11月10日前提交拟申报2024年国基金项目汇总表交至科研处项目管理科(见附件1)。
2.12月15日前,各学院组织校内外专家对申请书进行认真推敲、打磨,帮助项目申请人完善申请书内容,提高申请书质量,并填写国家级项目校内外专家评审表交至科研处项目管理科(见附件2)。
3.2024年1月10日前,学校组织专家团队对各学院提交的申请书进行针对性评审及辅导。
4.2024年2月15日前,各学院邀请会评专家对申请书进行“一对一”辅导及评审,并填写会评专家指导意见表交至科研处项目科。
5.2024年3月15日前,项目申请人根据会评专家意见进行修改,确定终稿,线上提交国基金申请书。
6.科研处对申请书进行形式审查并反馈形式审查意见,项目申请人根据意见及时修改并再次提交。
二、工作任务
1.请各二级学院及时总结2023年基金工作,并安排部署2024年申报工作。
2.各学院应主动“走出去、请进来”,主动学习兄弟高校、学院、项目组好的经验和做法,不断提升基金管理工作水平和基金申报质量。
3.科研处与各学院开展交流推进会,协调沟通、解决困难、推进工作。
三、奖惩措施
1.学校将各学院应申报数量纳入二级学院年底的科研考核。
2.请各学院积极邀请往年会评专家来校做辅导报告和评审指导,科研处将提供专项经费支持。
3.为了鼓励我校教师积极申请国基金,各学院组织会评专家对所有申请书进行评审,学校将根据会评专家的意见给予相应经费支持。
科研处
2023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