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
根据学校职改办统一安排,经个人申报、二级学院(部门)审核、教务处复核,现就2023年职称评审主体系列参评人员教学工作量及教研积分予以公示(详见教务处网站)。公示期2023年11月29日—2023年12月1日,公示期内如有疑问,请持书面材料到教务处复核,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刘老师 3261853;李老师 3261204
附件:1.2023年职称评审主体系列参评人员教学工作量汇总表
2.2023年职称评审主体系列参评人员教研积分汇总表
教务处
2023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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