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聚焦化学、生物学前沿科学问题和技术瓶颈背后的科学问题,服务人民生命健康和国家地方经济社会绿色高质量发展,陕西基础科学(化学、生物学)研究院启动实施基础研究计划项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与资助重点
研究院围绕合成与分析化学、宏观生物学、微观生物学、物理化学与高分子化学、化学生物学等五个方向设立科研项目,科研项目包括重点项目和青年项目两类。为确保实现总体目标,基础研究计划要求研究内容必须符合项目指南要求。重点项目应围绕重大科学问题和关键技术进行整体设计申报,研究内容须覆盖相应指南方向的全部内容;青年项目应参照项目指南所列研究方向自行选定研究课题。
(一)重点项目
支持从事基础研究的科研人员针对已有较好基础的研究方向和学科增长点开展深入、系统的创新性研究,促进学科发展,推动相关重要领域和科学前沿取得突破。
重点项目平均资助强度不超过50万元/项,执行期两年,可设不超过3个课题。参与单位不超过5家,参与人不超过8人。项目组成员不包括学生。
(二)青年项目
支持在基础研究方面已取得较好成绩的青年学者自主选择研究方向开展创新研究,促进青年科学技术人才快速成长,培养一批有望进入世界科技前沿的优秀学术骨干。
青年项目平均资助强度为5万元/项,执行期两年。参与单位不超过2家,参与人不超过5人。项目组成员不包括学生。
二、资助条件与要求
(一)申报要求
本基础研究计划项目申请人应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的经历;申报重点项目负责人申请当年1月1日不超过55周岁[196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有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面上项目的经历并取得较突出学术成果;申报青年项目的负责人在申请当年1月1日不超过40周岁[1983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以及无工作单位的人员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进行申请。
(二)限项规定
1.对于前期承担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在执行期结束后仍未完成结题或验收的负责人,不予支持。
2.正在承担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项目组和曾经撤项(或终止)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2023年度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项目。
3.项目负责人本年度最多只能申报1项,项目组成员参与项目数最多不超过2项。
4.禁止同一项目申报多个不同类别项目,或多头申报其他部门设立的项目。
5.项目(课题)负责人结题后当年可申请研究院当年项目。(研究院基础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属于陕西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项目中的一类,限项规定参考依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通知》、依据《陕西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
三、申报时间与要求
1. 2023年度陕西基础科学研究院科研计划项目申报使用“陕西基础科学研究院项目管理系统”(登录网址:http://kygl.sneducloud.com/jcyjyxm),申报系统共用“陕西省教育科研综合管理系统”中用户体系(登录网址:http://kygl.sneducloud.com),所有申报项目均实行网上在线申报。
(1)申报人员:在“陕西省教育科研综合管理系统”(即省教育厅项目申报系统)中已有账号的人员,使用已有账号、密码登录“陕西基础科学研究院项目管理系统”,完成项目的申报工作;
(2)无申报账号人员联系科研处项目管理科取得账号密码。
2.填报时间从即日起截至2023年12月15日(周五)12:00完成系统填报,届时网络自动关闭。
四、申报注意事项
(一)重点项目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根据结题情况,择优对不超过50 %的项目予以继续支持。青年项目将根据结题情况择优进行滚动支持。
(二)鼓励开展化学、生物学基础前沿领域探索性研究,优先支持原创性研究;优先支持前期已取得创新性成果并有望取得重大突破的青年学者牵头申报的项目;优先支持研究院参与单位成员申报,鼓励构建跨校际、跨学科的研究队伍,共同开展联合攻关与协作研究,推动原创性成果产出;对不符合本基础研究计划科学目标的项目不予受理。
科研处
2023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