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相关部门:
依据(校发〔2019〕73号)文件精神,2023年度教学奖励经个人申报,各学院、相关部门审核,教务处复核,现将复核结果予以公示,请成果申报人及时查看(详见教务处网站)。如有疑问,请于2024年1月18日12:00前持支撑材料到教务处综合科予以更正。
公示时间(2024年1月16日-2024年1月18日)
联系人:李老师 0915—3261204/13509152598
教务处
2024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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