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及项目负责人:
接省科技厅通知,现将陕西省科技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2023年12月31日前到期应结题的陕西省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包括: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面上项目,重点研发计划工业科技攻关项目、农业科技攻关项目、社会发展科技攻关项目、重点产业创新链项目、软科学项目等。
二、结题验收流程
1.3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须先完成财务验收。登录系统项目申请人选择会计事务所,联系会计事务所进行财务审计。(注:30万元以下的项目不做财务验收。)
2.请项目负责人使用申报时的账号和密码登陆“陕西省科技项目综合管理系统”(http://ywgl.sstrc.com/egrantweb/)办理结题。
(1)项目负责人在线填写“科技报告”并网上提交,待学校和省科技厅审核。
(2)审核通过后,在线填写“验收申请”,根据系统提示按要求填写结题报告并网上提交,待学校、推荐部门、科技厅业务处室逐级审核。(验收申请书中的经费支出情况,需先打印出来拿到计财处处审核无误后,再在系统中提交正式版材料,避免反复修改。)
(3)审核通过后,项目验收状态为“待接收纸质”时,再打印正式版验收申请书。项目验收审核网上截止时间:2024年3月20日,项目负责人应保证纸质结题材料内容与电子版一致。
(4)结题材料按照验收申请书、项目合同书、项目实施总结报告、项目技术总结报告、附件证明材料(论文、专利、获奖、研究生培养、检测报告、应用证明等)的顺序装订成册(自然基金一式两份,其他材料一式六份),每一项材料之间插入彩色隔页纸区分。
(5)其他类别项目草拟验收意见电子版1份。
(6)项目验收通过后,项目负责人登陆“陕西省科技项目综合管理系统”,在线填写“验收证书”并网上提交,待学校和科技厅审核通过后,工作进度状态为“待接收纸质”时,再打印正式版验收证书(一式四份),并报送科研处。
三、材料报送时间:
请各相关学院于2024年3月25日前,将结题验收材料统一报送科研处2116室,其他未尽事宜请与联系。联系电话:3261421。
科研处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