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会、各二级学院、各职能部门:
根据《关于推荐评选2024年“陕西省教科文卫体系统五一巾帼标兵(岗)”的通知》(陕教科文卫体工发〔2024〕9号)精神,学校拟在我校开展推荐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分会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此项工作。
一、推荐条件:详见附件。
1.高校推荐五一巾帼标兵岗时,推荐的集体不能为二级学院,一般应为小集体,如:学系(教研室)、处室、科室、研究中心等。
2.曾获得过陕西省教科文卫体系统五一巾帼标兵(岗)的个人(集体)不重复推荐。
二、推荐指标:我校拟推荐“五一巾帼标兵岗”1个、“五一巾帼标兵”2名,各分会不限名额。
三、材料要求:
1.登记表的主要事迹一栏填写主要荣誉和主要先进事迹,字数1500字以内,内容控制在一页纸内;内容以集体、个人所获得的主要荣誉、突出事迹或优秀成果为主(标兵岗推荐对象写集体内容、标兵推荐对象写个人内容),要求事迹真实,具体生动,文字简洁。
2.各分会于5月6日下午5点前将登记表纸质版1份(A4纸双面打印)报送到校工会办公室(胡老师),同时报送电子版。
工会
2024年4月26日